摘要
相对于欧美发达地区,构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对我们国家来说是一个比较新鲜的课题,也就是说我国社会心理服务的发展并未成熟,在理论定义、运作模式、服务内容、对策实施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因而对社会心理服务的构建进行系统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主要通过对安徽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总体现状中的运作方式、服务平台构建情况、服务队伍建设情况、服务对象及内容实施、体系构建成效评估进行分析,发现安徽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存在对体系建设的概念认识不清、体系构建过程中拘泥于“维稳”、社会心理服务配套体系不健全、心理服务资源错位且分散严重、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运行不成熟、未把握好社会心理服务与社会治理之间关系等问题。最后提出安徽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完善路径,提升公众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认知度、从宏观层面把握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整合社会多方资源搭建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快推进有关基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政策发展建设、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与社会治理相结合等安徽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完善路径的相关建议,以期为安徽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完善提供一些参考与帮助。
关键词: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社会治理;完善路径
引言
众所周知,积极健康的社会心态对于创建一个和谐的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是人民在社会心理认知中对三观的映射,体现出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人民群众在社会上所获得的满足感、幸福感、安全感越多,越有利于形成一个相对良好的社会环境,对社会的治理越有帮助。当前,我国整体的经济、社会都处于蓬勃发展的阶段,由此引发了民众较大的心理压力和心态失衡。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建设目标是,由此可以看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首要任务就是消除对社会大众心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结构性的焦虑、抑郁和不安全感会引发较大范围的愤怒不满等消极情绪。结构性的社会问题如若没有得到及时的防预与控制,极易引发普遍性个体心理健康问题,从而引起人群中社会功能的瘫痪或出现极端行为。我国当前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还未达到成熟,未能够满足社会与群众对心理建设的需要。本论文基本研究思路主要按照理论研究-问题研究-对策研究进行分析研判。首先,在理论研究方面,依托相关的理论知识,包括但不仅限于心理学、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管理学等,结合科学的研究方法,解读新时代赋予社会心理服务的价值和意义;其次,在理论指导下,对社会心理服务实施现状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最后,结合社会心理服务的内涵、现状、内容和存在问题等,对当前建设体系的实践路径提出一些可行性的意见,以保障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行。
一、安徽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总体现状
(一)具体工作运作方式
为响应党的十九大号召,安徽省因地制宜结合个人极端案事件风险隐患专项行动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内容之一就是“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机制”,同时积极探索新的社会心理服务模式。安徽省由政法委牵头,建立社会心态预测预警机制,同时卫健、教育、司法、民政、残联、妇联、公安等部门配合协调参与此项工作的开展。辖区和属地方面,安徽省的下辖的城区街道根据自身情况分别在当地社区、村委设立有心理咨询室或调解室。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在防控疫情的同时,也积极开展一系列的社会心理疏导服务。针对特殊人群进行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划分落实服务责任,出台相关保障性措施和制度,并实行包案领导责任制,确保服务落实到位。定期开展“社情民意居民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活动,及时发现问题,掌握民众社会心态变化,以便更好地满足群众的需求。
(二)服务平台构建情况
安徽省政法委根据中央综治办的工作要求,落实《关于充分发挥综治中心作用加强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以城区、镇(街道)、村(社区)为平台的三级服务机制,加强综治中心“心防”软硬件建设。遵循“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支撑、立体化防控、便民化服务”的工作机制,通过网络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构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综治网格员与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中有关社会心理信息收集、重点人员摸排、建立心理档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方面工作的作用。在现代化背景下,善于利用综治平台的基础设施,对城区范围内社区、乡村等公共区域进行实时监控,进行线上统一治理,确保信息传递的实时性和真实性。通过平台收集各种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和共享,以便各部门能对城区情况及时掌握,提升预测预警能力,对突发性事件能够采取积极有效的心理服务措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降低不良行为发生引发大范围的社会恐慌。利用服务平台进行预警监测,在矛盾初期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是推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更加深入的重要手段。
(三)服务队伍建设情况
参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人员需要具备心理学、社会学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由此形成专职、兼职、志愿者三支队伍。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引入专业人才组建一支专职队伍,专门从事社会心理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行,使体系的建设更加高效和专业;兼职队伍主要从城区和乡镇、街道各涉及部门中抽调一名责任领导和联络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各级政法干部、综治维稳干部、各基层社区干部、中小学教师等,这些人员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多多少少接触、解决过一些极端的事件,他们的工作经验能帮助他们熟知民意并掌握初步的心理学知识,从而利用社会心理服务平台为工作对象进行心理咨询、情绪疏导和心理测评。志愿者队伍分为从事心理或精神卫生领域的专业人员,和无相关的专业知识但阅历丰富、自愿参与到心理服务的群众,主要协助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的开展,例如参与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知识的宣讲,配合建设心理服务干部、网格员进行社情民意的收集和重点人群的走访和排查等工作。
(四)服务对象及内容实施
根据中央文件指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针对高危人群、重点人群开展心理援助服务,并帮助特殊人群融入社会”。在此基础,安徽省社会心理体系建设重点服务对象与文件要求基本一致,包括涉及“三大纠纷”、家庭纠纷、婚恋感情纠纷、邻里纠纷、房产物业纠纷、医患纠纷、劳资纠纷、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问题的排查疏导,以及下岗失业人员、长期上访特别是扬言报复社会人员、扬言采取极端行为维权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精神障碍患者、患有重症疾病而扬言报复人员、曾遭黑恶势力欺凌人员、失学失管问题青少年等人群,针对这些重点人群所开展的服务内容包括强化包案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专门的心理档案,专人专册,并配备相应的领导责任人负责对接,定期进行心理测评、心理介入(包括心理咨询、疏导、状态研判和危机干预等)、转诊治疗等。为防止突发情况发生,也结合实际情况专门建立起相应的应急处置服务。在“风险防控”之外,按照人文主义关怀将政策、经济、信息等方面的资源也纳入到服务内容中,落实安置、教育、矫治、管理以及综合干预措施,最直观的包括为服务对象申请相应的补助、提供司法救助服务或根据需要介绍工作等,在进行社会心理服务建设的同时也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重点人群上访或滋事闹事等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发生,可有效预防潜在的安全隐患。除去重点人群,对于公众方面所开展的社会心理服务内容相对来说没有那么复杂,总的来说主要涉及心理健康知识宣讲和教育,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心理健康状况测评、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心理咨询、心理压力宣泄等等。
(五)体系构建成效评估
当前在体系构成的成效评估方面,安徽省还未形成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评估制度,但为弥补这一缺陷也做出了很多的努力,确保评估结果相对公平、客观。首先,根据中央文件要求“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综治(平安建设)考评内容”中,设立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综治考评排名、各类事件发生率、重点人员肇事肇祸案件、心理健康知识普及率、心理咨询室数量等考核指标,通过指标数据折射出的问题,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考量,以期在维护社会稳定、稳控重点人员肇事肇祸以及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率方面进行更好地建设。
二、安徽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对体系建设的概念认识不清
正确把握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内涵是建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关键,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作为一个新生的概念,加上国家在这一方面并没有出台统一的实施办法,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理解偏差,从而导致工作的推进偏向于“心理健康服务”。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结合实际,突出“社会”及“社会心理”两大内容,而有些地方在实施工作时,对文件指示认识不清,在内容定位上偏向于“个体”和“心理健康”视角,将宏观的社会治理问题简单还原成对个体心理健康的疏导。有些县级政府将“社会心理服务”与“心理健康服务”混用,在工作方案中会出现这两个概念交替使用的情况,而在工作内容上也完全以心理健康服务为重点,工作的主体和对象完全偏离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所要求的解决宏观层面的社会治理问题。对于普通民众而言,更是将社会心理服务直接等同于“心理疾病”、“精神疾病”等针对个体的心理健康服务,从而敬而远之,大大影响了心理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加上一直以来大众对于患有精神疾病的人群抱有偏见,对心理学也存在一定的误区,认为心理疾病就是精神病,对焦虑、抑郁、神经衰弱、睡眠障碍等消极情绪和心理症状不能有一个正确认识,都直接或间接加大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难度。
(二)体系构建过程中拘泥于“维稳”
根据十九大精神,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有着明确的目标导向,更多的关注培育积极良好的社会心态,引导民众建立正确的价值观,而不应只停留在“维稳”的工作层面。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与维护社会稳定有一定的内在联系,但其作为一个系统的工程,维稳仅是其中一个较低层次的方面。部分县级政府直接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范畴,工作中仅突出综治牵头的“风险防控”,所实施的预警机制、心理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和矛盾纠纷排查等工作内容都是站在对消极事件以及社会负面情绪的防控、防御的角度,忽略了在正面心态培育和心理建设方面的举措。还有些地区仅仅把重点人群列为工作的服务对象,这直接导致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内涵和功能“缩水”,变成了一个只为特殊人群提供服务的措施。
(三)社会心理服务配套体系不健全
根据实地考察发现,安徽省体系建设的工作重心主要集中在城镇,农村地区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相对薄弱,基础设施配套并不完善。城区绝大多数中小学都设立有心理咨询室以及开展相关心理课程,社区街道也组建了心理帮扶中心,定期对重点人员进行心理疏导,疫情期间社区人员也开展相关心理健康疏导工作,引导群众以积极的心态应对疫情;与市区相比,乡镇的基础实施建设不完善,导致资源下沉难度增大,心理建设所需的物资和人员落实不到位,使得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建设空有其表,所开设的心理咨询室数量和举办的心理方面的活动稀缺,当遇到人们有心理诉求时,不能及时反映自我心理的问题以及寻找解决的途径,无法满足群众对心理健康的需求。
(四)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分散
就目前社会上现有的心理咨询机构来说,私人创办的机构与政府购买服务创建的心理机构二者之间的收入存在很大的差距,因而头部的心理机构能靠自身吸引到更多的资源,呈现出“富的更富,穷的更穷”的局面,这导致了大部分的心理机构难以维持,很难给社会提供较为优质的资源,民众的选择权益变小。而在医学、教育和社会三大系统中,前两者虽得到一定的发展,但其内部之间的关系未能很好的转化和简化,加上当前心理服务所使用的社会心理服务平台还未得到充分的挖掘和开发,且分布散乱,这些问题都导致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资源分散,无法得到统一的管理,从而影响形成系统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五)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运行不成熟
由于现阶段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处与初期,在工作机制、流程等内容上还未能形成系统的运行模式,由此造成体系构建的责任主体落实不到位,长此以往,形成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成为“空头文件”,不能真正做到为百姓“谋发展,谋幸福”,滋生出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等不正之风。随着公众对心理健康市场需求越来越大,仅仅依靠政府部门提供心理服务是不理想的,加强政府以及其他社会机构的合作是未来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倾向,然而运行制度的不成熟,使得大部分的心理机构监管不到位,导致行业内心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存在很大差距影响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六)未把握好社会心理服务与社会治理之间关系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我国社会治理的一种新理念,意图在于通过“心治”的方式实现社会现代化良性运行,但这并不意味着将社会治理的问题完全归结于解决个体心理健康。但大多数的地区在实行时未能准确领会文件精神,正确认识社会心理服务与社会治理之间的关系。对两者关系把握不到位的结果是导致在现实中对于工作实施方案片面化,例如一种是把提升公众心理素养的社会心理服务当作社会治理的前提,直接导致工作方向偏向“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手段主要为大量开展各种心理健康宣讲这种单一的方式;另一种则是心理化社会治理中的实际社会问题,表现为对重点人群的治理上,只采取简单的心理咨询、情绪疏导、转诊治疗、应急处置等心理干预措施,而未考虑到导致他们产生心理问题的深层原因,使得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建设没有能真正解决老百姓的问题。
三、安徽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完善路径
(一)提升公众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认识
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需要从整个社会层面提升对社会心理服务的认知,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宣传教育工作建设是一项“打地基”式的基础建设工作,因此一是必须坚持推进宣传科普工作,各级政府部门要正视起此项工作对社会治理的重要影响,健全心理健康知识宣传网络,通过线上线下、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结合的方式,依托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公共场所等场地,实现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50%以上。各媒体需要对自身言行负责,向公众进行积极向上的引导,且自媒体平台应设置专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服务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掌握和反馈公众对心理健康的需求,特别在疫情期间,这项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同时,还应让建成的心理咨询室或心理帮扶中心等能被80%以上的群众知晓并能够真正投入使用,而不是仅仅只能当成摆设;二是紧抓各项教育工作,积极引导群众建立起良好的社会心态。充分利用起各有关部门的现有资源,对各种特殊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心理服务,及时化解该人群的不良情绪,了解他们内心真实的需要,从源头上消除不良情绪带来的负面影响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
除了重视提升公众认知度之外,规范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等政策实施者对社会心理服务的认知也尤为重要,这直接关系到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最后所实现的效果。要防止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昙花一现”,政府作为“掌舵人”的地位尤为重要,所以必须加强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的对社会心理服务的认识,使其具备一定有关心理和服务方面的素养,能够正确理解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含义以及其对公民、社会和国家的重要意义。通过专业的培训提高建设队伍的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整体的质量。
(二)从宏观层面构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宏观层面上的社会治理首先要进行政策方面的研究,“十九大”报告中关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建设提到的社会心态的培育要求,使得心理学与经济学、法学、社会学以及公共管理等学科共同参与到国家社会治理,心理学已经渗入到社会各个领域和生活中的各个方面,为改善群众的生活做出许多贡献。针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偏向“风险防控”的问题,各级执行者要正确把握好文件指示精神,认识到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涉及多项工作内容,而不仅仅只突出“维稳”这一个方面。应从宏观层面把握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一是要强化服务稳控的意识,深入细致做好人民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落实相关政策,切实为有困难的群众服务,坚决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提升国民安全感、满足感和幸福感。二是转变工作的重心,今后对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建设从重点关注“特殊人群”、“重点人员”逐渐转化为面向全体公众开放的服务措施,解决“常规性”的社会心态问题。推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稳步进行的重要方式之一,是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创造一个健康的环境。要坚持改善社会心理服务建设的“软件环境”,在社会中营造积极健康的心理氛围,并有意将有关社会心理服务知识带入人民群众中,让民众能够亲身体会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所带来的真实感受,从而潜移默化改变传统观念中对心理服务的误解,营造积极良好的社会心态环境,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满足感和幸福感,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三)健全社会心理服务配套体系
加强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建设是构建社会心理服务的基础工程,这是根据我国现有的不平衡、不充分的社会发展情况决定的。随着扶贫政策、乡村振兴政策对农村的大力扶持,农村的经济总体水平有所提升,对心理层面的需求增加。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步伐,且公共产品的提供相比城区处于较低水平,基层政府缺乏自主治理的能力,因此,农村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建设呈现一定的消极色彩,其形势也较为严峻。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收官之后,国家层面大力提倡“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结合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对农村治理提出新的发展要求,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上的获得感和自身发展上的认同感。
加快推进有关基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首先,加强基层党组织在社会心理服务上的服务功能。其次,以完善社会心理服务建设工作为目的,推进基层有关心理服务的建设。建立以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基础的层级化服务平台,围绕政府构建的平台为中心,在每一层面上实现横向延伸,将各层级学校、医院等组织统筹规划纳入服务平台,建立自己的数据资源库。同时,加大财政投入推进农村心理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加快推进基层心理服务的资源配置。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与,鼓励他们自主建立自助团体或志愿者团体,挖掘相关心理服务人力资源力量进行合理的分配,确保每一乡镇的服务人员配置基本一致。
(四)整合社会多方资源搭建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有一个重要的内容是针对重点人群提出的心理服务措施,这些心理健康服务措施可以作为推动社会心理服务建设现有的资源,例如建立起来的各种用于心理服务的心理咨询室、心理诊疗室以及参与心理服务建设的专业人才,将这些现成的资源进行整合、优化,在心理健康服务的基础上升级为社会心理服务。而针对有心理学专业的人员、非心理学专业行政人员、社会服务工作者进行社会心理学方面的培训,将其纳入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特色人才队伍中,培育一批具备同时专业心理学知识和社会心理学知识的综合型服务人才网络。
利用其他例如综治信息系统等非心理服务方面的平台资源为社会心理服务建设收集大量的数据,以建立起便于更好为民众提供帮助心理服务数据库。而推动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稳步向前推进开展需要动用的很多人手,比如对收集到的涉及心理服务的信息需要专门从事统计工作或具备一定统计学知识的人员进行操作;社会宣传和社会服务等需要媒体、社区和学校等单位配合;基层的宣传和走访工作也需要村长等基层干部支持,这大量的人手缺口要鼓励和号召各级党员干部以及社会上的各种资源提供人员方面的支持。
(五)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运行政策发展建设
当前社会心理服务的建设体系缺乏一套完整的机制,建立健全的社会心理服务政策法规是保障社会心理服务活动顺利展开的重要“保护伞”,因此,加强有关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政策建设也是工作的重点之一,但在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方面,要从当地和国家两个方面来着手准备。在相关政策的制定上,由国家层面来具体落实,一是注重“有法可依”,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根据目前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来看,相关的规章制度与管理办法建设并不十分完善,建立一套自上而下、系统化、体系化的管理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并制定严密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就当地而言,需立足安徽省,制定相关方案,完善本土化社会心理服务制度和管理制度。规范人员队伍的职业素养,针对专业提供心理咨询的工作人员要求执证上岗,并对这些人员进行定期的考核,严格把控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加强对提供心理服务机构的监管制度,对技术规范、工作规范、职业道德规范以及管理制度等制订一套完整、详细的行业规范,保障社会心里服务市场的正常运行。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专门的督导小组,负责定期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服务质量方面的评价和督导工作。在对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方面还需加强民意调查和社会公开度,确保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的开展工作实效数据的透明度和真实性。
(六)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与社会治理相结合
为更好地构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打造一个现代化的社会治理格局,首先要精准把握社会心理服务的定位,明确这是有关于国家层面社会治理的服务建设,是为解决宏观层面社会心理问题所提供的服务,重点突出灵活运用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知识融入服务工作中。其次,凸显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服务”理念,扩大服务的对象,从简单的仅服务“重点人员”“特殊人群”扩大到全体的公民,从关注少数人的心理健康问题逐步转向对全体公民社会心态的培育,积极鼓励群众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主动参与体系建设的行动中,使服务实现最大化成效。最后,落实“预防为主”工作理念,利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及时掌握群众心理健康状态,建立危机预警机制,防微杜渐,预测有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采取应对策略,从过往主要采取“治疗为主”的手段转向“预防为主”,由“事后干预”走向“事前防御”。
结语
一个拥有着健康的社会心态的国家,在化解社会矛盾、疏导不良社会情绪以及社会治理格局上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社会心理服务将不断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治理要求,推动社会从“硬治理”转变为“软治理”,从而实现国家和社会的精细化治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建设是一个不断完善、更新的过程,但由于目前仍处于起步的阶段,针对此过程中出现的民众认知度不足、服务队伍质量不高、制度实施把握不准等等问题与困难,需要打造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服务队伍以及融合社会多方资源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网络,积极探索能够适应我国发展背景的本土化心理服务建设。政府以及社会各界需要不断努力,总结实践中的经验,在开发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心理服务理论和技术的基础上,实现我国本土化的理论创新,共同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正常运行,使得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获得显著的成果。本文以我国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为大的研究背景,立足安徽省社会心理服务建设现状,分析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利用本土资源以及借鉴他人成功的经验,以期为今后心理服务活动的开展提供有价值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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