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总体安全状况良好,但随着网络化轨道交通的发展,客运量不断增加,屡创新高,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面临新的挑战。城市轨道的运行安全风险是整个城市轨道系统运行安全的重要保证。因此,确定城市轨道运行安全风险源并实现对城市轨道运行安全风险的有效评估,对于提高整个城市轨道运行安全水平至关重要。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风险;对策
引言
随着我国城市的不断的发展和进步,城市交通水平也随着不断地发展,尤其是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更是突飞猛进。当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总体发展状况良好,其凭借着运输量大、开行速度快、准时性好、节能环保等优点成为了城市公共交通的骨干,是市民出行的首选公共交通,但城市轨道交通在安全方面也随之面临新的挑战。目前,我国城市轨道的安全方面存在许多弊端,例如缺少轨道交通安全相关法律,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应急预案的缺陷,设施设备的安全,安全保障力量的安全等问题,这些问题是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性必须考虑的风险因素,不仅会影响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还会影响整个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风险是整个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安全的重要保证,因此,确定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风险源并实现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风险的有效评估及改善,对于提高整个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水平至关重要。
1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定义及重要性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脚步越来越快,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城市轨道交通也随之发展起来。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是城市轨道交通过程中最重要、最核心的部分。安全是指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发生事故。城市轨道安全则是指轨道交通不发生行车、客运、人员伤亡、火灾、设施设备故障等安全问题。如今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了城市交通的骨干,其具有运量大、速度快、准时、低污染、低耗能和用地面积少等特点,但同时也有着薄弱安全问题的一方面。例如,轨道交通易遭受地震、火灾、水灾和恐怖袭击等灾害的干扰,还容易受到如通信、电力、运行、乘客等人为行为安全因素的影响,存在着各种各样不同方面的安全风险。世界各地的轨道交通都发生过数不胜数的安全问题事故,造成过许多人员的损失、生命财产的安全、社会、经济的安全等问题。如今,我国的城市轨道交通已成为城市交通的“动脉”、“血液”,因此一旦出现安全问题不仅仅会影响其自身的损失、声誉和公民的人身财产和生命安全等,也容易影响整个城市的稳定和安全发展,所以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是轨道交通发展的永恒,具有重要意义。
2当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现状
安全是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生命线,是城市轨道交通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是城市轨道交通企业运营发展的首要任务,所以,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至关重要。到目前为止,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轨道交通也随之高速发展,随着建设高潮的推动,各地的轨道交通建设规模逐步增多,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也越来越重要。
目前为止,我国在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发面突飞猛进,许多城市都建设了许多轨道交通地铁,我国轨道交通的建设已成为世界的中心。我国一些城市轨道交通在安全方面吸收了一些先进的安全管理模式,并根据自身情况取其精华,在轨道交通安全上取得了一些的成果,另外也有一些大城市制定了轨道交通管理法,提高轨道交通安全的水平。例如,北京制定了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目标,并围绕轨道交通安全制定各种法规、标准加强安全管理,从而推动安全工作;香港则是根据其运营原则,在坚持“安全至上”的方针下制定安全策略,实行安全管理计划,在严格遵守安全法例的基础上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来减少安全隐患,确保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但这只是一些城市的轨道交通在安全方面采取的措施,仍有一些各地的轨道交通在安全方面并不明确。总体而言,当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现状仍存在着许多大大小小的安全问题。找出轨道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及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才能我国轨道交通发展水平更稳定。
3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及风险
3.1缺少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法律保护
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颁布尚未成熟完整,对于城市轨道交通的管理还是主要通过行政手段和普适性的法律法规。行政手段虽然也是强制性的,但其稳定性和清晰性还差很多,这非常不利于城市轨道交通的执法管理。现阶段,我国的轨道交通安全执法还是依据警察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一些轨道交通条例等来约束,仍缺能详细实施的法律法规标准,这也不利于我国轨道交通的长期稳定发展。
3.2待完善新型建设管理模式下的安全管理制度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管控离不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不仅可以有效降低安全隐患的发生率,还可以减少隐患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仍不完善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为了确保城市轨道交通的正常、安全运行,需要及时分析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新性,完善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的发展。
3.3应急预案的演练和修订的不足
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是关乎到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安全方面的重要一个环节。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中的应急预案方面存在着预案的演练和修订不足等问题。在实际情况中,一些轨道交通单位在日常的工作运行中对应急预案不以为然。在应急预案的演练方面,许多单位演练次数少之又少,甚至不进行演练,只是纸上谈兵,从而脱离了实际情况。并且在演练时,工作人员不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操作演练,导致不能熟练的掌握应急技能等,使得最终的应急预案效果不佳。同时在应急预案的修订方面,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在应急预案修订上的周期较长,很多轨道交通单位并没有根据实际工作中发生的变化进行及时的更新修订,也没有预案进行总结、反思,从而导致了应急预案的落后和失效。因此,这也给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3.4设施设备的安全风险
城市轨道交通的设施设备种类各不相同,使用的种类也各不相同,因而设施设备的风险也影响着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目前,在轨道交通中围绕着设施设备方面的安全问题也较为明显。首先,设施设备发生故障等安全风险是无法完全规避的,但各地许多设施设备的检修方式单一、固定,没有进行调整;缺少针对各设备的定期排查;缺少应对突发风险时的设备维护体系。其次,在设备的使用上,因前期的发展需求而引进国外的设备,但随着发展国产设备质量也明显提高。国外设备会因各方面的不同等不能保证直观便捷的正确操作而存在一定的风险性。总体而言必须重视轨道交通中设施设备的风险问题,加强对设施设备的完善优化,提高设施设备的安全和稳定。3.5安全保障力量薄弱
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保障力量在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中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各地的轨道交通的安全保障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其一,轨道交通的安全保障力量明显薄弱。至今,只有北京、上海、广州等少数城市设置有专门的轨道交通公安机关,但是其人员编制少,日益繁重的轨道交通治安防范等任务难以负担。其二,专业的轨道交通消防救援力量不足。只有少数轨道交通建立了地铁专职消防队,但设备不先进,不能很好地处理如火灾等事故。其三,现有的公安、消防部队、警力等力量不适应处理轨道交通里发生的火灾、爆炸等事故方面的需求。
4轨道交通安全中采取的防范措施
4.1细化立法加强宣传
轨道交通安全相关立法工作需要稳步推进,并且其中法律事项还需要加强细化。随着我国轨道交通的快速发展,立法工作要随之完善,立法细化也要随之加强。认真总结国内外轨道交通安全工作经验,针对我国地铁安全存在的一些问题,可以由政府、公安带头,组织建设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制定有关地铁安全标准的法规,使得地铁的设计、建设、运营等都收入到法律法规中,以此制定和完善统一的轨道交通法律法规,明确轨道交通各单位的安全职责,依法规范乘客行为,保护轨道交通安全。同时还要加强立法宣传。一是,全方位深入宣传立法。轨道交通的安全发展,与城市中的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对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可积极开展送法进地铁站、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多种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宣传平台,向社会公众普及,增强人们的法治观念,让老百姓知法守法。二是,认真组织相关的执法培训。各轨道公司要落实到每位员工,实行执法队伍的建设,要对执法、监督、管理人员开展专项培训,夯实法律基础,切实提高执法管理能力,依法规范执法,从而让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有法可执、有法可依。
4.2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是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一环。一个好的制度,不仅可以对管理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更会促进管理工作的不断优化更新。轨道交通安全需要相应的监控和评估体系。应按步一一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运行安全评估体系、安全控制体系等方面的大安全管理制度。同时需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科学严谨的生产责任制,是保障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的必备的一环。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增强责任意识,形成层层分明、责任清楚、连接紧密、覆盖全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到每一个岗位的每一个工作人员上。总的来说,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的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满足我国日益增长的轨道交通管理需求,与实际管理工作相符合,使之制度制定完成,便能实施便能起效。
4.3优化应急预案的演练和修订
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是关乎到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重要保障之一,各地需要重视轨道交通相关的应急预案。针对应急预案的演练方面,各地轨道交通应增加设立应急预案演练的场所、设备等条件,进行每年定期一次的大演练。通过城市轨道交通应急联合演练的方式,联动公安部门、消防部门、急救部门、各轨道单位、广大人民群众等加入到联动的应急预案演练当中,加强各个联动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各个部门能够顺利的配合接应应急工作的演练。在演练中检验各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以及检验各个工作人员对应急预案演练的正确性和熟练度,并进行演练过程中的打分与考核,记录在册。在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总结评价,并对演练中的不足和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报告,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纠正。针对应急预案的修订方面,各地轨道交通需及时更新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时效性。随着我国轨道交通的高速发展,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缩短轨道交通应急预案的修订期限,做到一年一次修订,以此来避免预案的失效、滞后。也可以通过应急预案演练或实际情况中所发现的缺陷,及时的进行总结经验并针对性的完善修订。
4.4完善优化轨道交通设施设备
随着我国的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一些轨道交通设施设备也需加快完善,以此来减少轨道交通设施设备方面的安全风险。一是,强化设备维修的方式和策略。在轨道交通中设施设备的故障是无法完全避免的,因此为了减少轨道交通设施风险,检修人员则需要不断地强化设施设备的维修方式与策略。检修人员在原有的维修策略上进行优化调整,保证能够优化到适用于现代化随时更新的设施设备的检修中,并不断提高设施设备维修的效率及质量。同时,轨道交通中不同的设施设备的维修方式也存在着各不同,维修人员则需进行全面的区分,确保面对各种差异的设备能够通过不同的维修方式从而延长其使用寿命。二是,进行设备定期排查。轨道交通中设施设备的故障类型有许多,因而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排查十分重要。定期维修就是在日常正常运行时对设施设备进行了解、关注、排查,从而确保在发生故障的第一时间能够准确找出原因并及时处理。此外,一些微小的零部件往往也会影响安全,也要进行定期排查维护。三是,建立设备紧急制动维护体系。在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一些故障风险的出现是突然性的,因此针对该方面的风险可以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建立设备紧急制动维护体系,来减少突发紧急事故安全造成的损失。四是,提高国产设备使用化。目前随着国家整体生产力的提升,国产设备的质量也越来越好,使用率也越来越高。使用国产设备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可以灵活方便的安装和售后服务以及直观便捷的看懂并操作。外国设备往往因为配备的是外文,所以需要相应的培训去了解,特别是操作时更是不便。国产设备的使用不仅方便操作还可以提高整体使用效率,也能提高设施设备的安全性。
4.5强化轨道交通安全保障力量
强化轨道交通的安全保障力量也是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重要保障。一是,加大各地轨道交通的安保力量的数量。各地轨道交通都应设置专门的轨道交通安全保障机关,并根据各地轨道交通的治安、消防等任务的数量来安排人员编制,做到安全保障力量人员的充沛。二是,配备专业的轨道交通消防救援力量。各地轨道交通可以建立地铁专职消防抢险队伍,配备专业的防护、侦查、通讯等抢险救援的装备,负责地铁的日常的安全保护任务,确保地铁的安全运行。若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则需快速反应进行一定的当场紧急救援抢险,做到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三是,让现有的公安消防部队、警力等适应如何处理轨道交通里所发生的事故情况。可以开展相关的学习课程和培训来加强这些力量对轨道交通安全的认识和了解。也可制定系统的演练规划,开展专门针对在轨道交通里易发生的火灾、爆炸等事故的演练,以此来适应、熟练处置轨道交通事故。
结论
鉴于上述安全风险,我国各地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方面,需要改进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同时加大城市轨道交通的普法宣传;二是完善城市轨道交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优化城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的演练和修订;四是完善并优化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增加城市轨道交通相关设备的国产化;五是强化轨道交通安全保障力量。通过群策群力的各方努力,相信我国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问题会有所减少,城市轨道交通的总体发展也会越发的稳步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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